廣東省近日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首次提出將參考國土資源、地質及農業部門數據,整合農用地、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重點行業關閉搬遷企業地塊等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結果,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
方案提出,將在2017年底前,配合國家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建立省控土壤環境監測制度。2018年底前,力爭建成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投入運行,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進一步查清,建設用地分用途風險管控制度全面實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全省土壤環境綜合監管能力顯著提升,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至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方案還具體提出,將圍繞已發現的重點土壤污染區域和污染源影響區域,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詳細調查。2018年底前,構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對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等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構建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礎數據庫,建立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