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農村數字基礎設施
1.加大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力度。通過發揮政府、企業、社會、村集體、鄉賢等作用拓寬農村數字基礎設施籌資渠道,避免主要由政府投資帶來的資金受限等問題。在此過程中,要注意建立健全投資主體利益聯結機制和資金使用監督審查機制,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能;以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確保投資主體投資的積極性和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穩定性。
2.協同推進農村傳統基礎設
施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應用。進一步擴大農村網絡的覆蓋范圍和提高網絡運行速度,提高農村網絡覆蓋率、節約農村網絡使用成本。在此過程中,要注意同步推進農村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和智能化運用。如要在加快農村公路、冷鏈物流、電力、水利工程、低速寬帶等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的同時,大力推進智慧農業、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能電網等建設,最大限度縮小城鄉之間的數字鴻溝。
3.運用系統思維推進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及不同區域的數字基礎設施一體化聯通。推進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要注意加強相同區域不同部門之間、相鄰區域之間、不同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的數字基礎設施之間的一體化聯通和有效銜接,實現城市與農村之間新型基礎設施規劃、市場布局、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等方面互聯互通和提質增效,提高城鄉融合發展水平。
二、加強農村居民數字素養和數字技能培養
1.轉變農村居民學習數字知識和技能的觀念。完善引導、激勵和支持農村居民學習數字知識和技能的制度和政策,通過電視、舉辦宣講會、上門宣講和多媒體等多種方式,宣傳學習數字知識和技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引導廣大農村居民特別是老年、婦女等群體進一步樹立學習數字知識和技能的觀念,消除其學習顧慮、增強學習信心、掌握學習方法。
2.建立健全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從農民農村共同富裕、鄉村振興和農業強國建設等戰略高度出發,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根據農村數字經濟發展、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強國建設等要求,充分發揮政府、行業部門、高校、行業協會組織等的作用,并構建上述主體共同參與、協同推進的新型職業農民培養機制,增加互聯網技術、電子商務、計算機技能等數字技術在農民職業技能培訓課程中的比重,并對不同群體實施差異化培訓策略,提升農村居民的數字知識和數字技能,最大限度補齊數字經濟賦能城鄉融合中的人才短板。
3.提高農村數字化人才引進、管理效能。建立健全農村數字人才激勵政策,多方面激勵、吸引更多責任心強、參與鄉村振興興趣高、數字技能專業水平高等的數字專業人才流向農村就業創業,使其成為農村數字經濟發展的引領者、推動者、實踐者,使他們在農村數字人才培養指導、數字技術研發與攻關、數字技術推廣與應用等方面切實發揮好作用,暢通城鄉人才要素的流動機制。

三、加快推進農村數字產業化與產業協同化
1.構建現代農村數字化農業
生產體系。在加強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和暢通生產要素流動的同時,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推動鄉村養殖、農產品加工、商品和要素流動、信貸金融等領域的數字化改革,構建起集資金、養殖、加工、運輸為一體的農村智能化產業體系,推動和增強農業發展與數字技術的深度融合。
2.積極推進一二三產數字化
融合發展,構建農業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強農業高新技術在農業資源利用、農業生態環境監測以及農業生產精細化管理等領域的運用,提升農業生產標準化、專業化、集約化和規模化水平,促進農業智能化轉型升級,大力推進智慧農業發展和布局優化,構建智慧農業發展空間與生態。整合資源,加強數字技術的運用與融合,推動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服務等各個環節的銜接與融合,打破原來農業發展環節分散、技術水平偏低、各環節銜接松散等困局,積極延伸農業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多渠道拓寬農業增值和農民增收。加強人力、資本、技術與信息等要素的深度融合,提升新一代數字技術賦能農業農村發展的廣度、深度、效度,提振農村農業數字經濟,積極催生創意農業、體驗農業、精品民宿等新產業新業態,加快鄉村農文旅產業融合發展,培育鄉村經濟發展新動能。
3.完善城鄉產業融合發展機
制和提高融合效能。通過完善城鄉包括數字人才在內的高素質人才流動機制、構建以提升鄉村金融服務能力為主的城鄉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措施,為推動城鄉產業融合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推進城鄉產業融合,要注重發揮縣域聯結農村與城市、承接城市產業轉移等功能,以城鎮、現代農業園區、物流園區、特色產業園區等為空間連接城鄉的重要載體,構建城鄉產業分工格局,優化或重構縣域產業鏈、價值鏈與利益鏈并在此基礎上提升其價值,探索和優化縣域城鄉產業鏈融合的驅動機制、優化策略,為促進城鄉產業融合加持賦能。
四、提高數字資源與基本公共服務整合效能
1.構建農村數字化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升農村居民公共服務普惠性和共享度。要積極鞏固和擴大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成果,進一步在農村網絡覆蓋范圍、降低網絡使用和服務成本、提高網絡層級等方面挖掘潛力、擴大空間、增強效益,加強數字技術的普及和運用,提高農村數字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結合不同地區農村教育、醫療衛生、交通、物流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實際,運用數字技術進行改造升級,并積極推進農村大數據中心、物聯網平臺、人工智能中心等新型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其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配置效率與效能,縮小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
2.構建“互聯網+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模式,提升農村治理水平。在充分征求農村居民關于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制定和實行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創新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探索和優化“數字經濟+公共服務”模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務配置和供給的精準性、有效性和農村居民滿意度。對于地理位置偏遠的農村地區,更要注意加強基本公共服務的數字化建設,提高其服務水平,努力通過遠程醫療、在線教育、在線保險辦理等方式,提高當地農村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便利性。
3.實施基本公共服務差異化政策。不同地區之間的數字化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應因地施策,突出差異性和針對性,不能按照相同的數字化標準、建設進度和考核標準進行衡量。同時,考慮到數字化發展的趨勢和包括農村居民在內的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需要,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數字化建設空間和標準應保持一定超前性,以避免短期內重復建設對資源浪費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縮小的阻礙。(作者:李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