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發展鄉村地區的飼料產業,助推鄉村產業、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文章主要對鄉村地區的飼料產業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進行總體分析,發現飼料產業融合對鄉村經濟發展具有助推作用,體現于拉長區域飼料產業鏈,提高飼料企業競爭力,打造區域經濟新引擎,打破區域產業孤島化方面。
一、鄉村振興背景下我國飼料產業發展形勢
1.1 發展現況
中國飼料工業統計信息系統顯
示,2023年上半年全國飼料產業面臨嚴峻挑戰,一方面,上游飼料原料價格不斷上漲,豆粕、大豆、玉米等常用的飼料原料價格上漲趨勢明顯,飼料生產企業在原料購入上成本增加。
另外,魚粉、氨基酸、雜粕、添加劑、乳清粉、油脂、肉骨粉等同樣作為飼料常見原料,其價格也在不斷提升,多重因素影響下,導致飼料企業面臨著因原料價格上漲而生產量、盈利等下滑的局面。另一方面,下游養殖階段性虧損情況持續存在,畜禽養殖量高位回調、出欄體重下降,飼料飼喂量減少。多種不利因素沖擊下,2023年上半年全國大部分地區的飼料總產量增長緩慢。在此現狀下,對于飼料企業而言,如何解決上游原料價格高、下游銷售阻礙的問題成為企業乃至整個產業發展的必解難題。
1.2 未來趨勢
從我國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來,不少鄉村地區積極嘗試飼料產業與上游種植業、下游養殖業的融合對接,通過飼料企業內部擴大內需,調整經營結構,實現企業的多方面盈利。尤其是自2022年以來,飼料企業進入養殖領域、種植領域已是大勢所趨。一方面,飼料產業鏈的轉型期創造了上下游企業融合發展的大機遇,引發了飼料企業走出去的原動力;另一方面,近兩年,國家對環保及食品安全的重視給飼料企業的進入鋪平了道路,資本的強勢介入為飼料企業的強勢拓展提供了“彈藥”,養殖業巨大的發展空間及階段性良好的回報率產生了“誘惑”,飼料企業優化經營結構,實現飼料生產與畜牧養殖、種植等的融合,甚至在產業鏈上構建更多的經營模塊,成為飼料產業突破困局,走向產業升級的新方向。
二、鄉村振興背景下飼料產業融合對區域經濟影響的作用
2.1 有利于拉長區域飼料產業鏈
飼料產業鏈主要由上游的原料生產、中游的飼料產品制造、下游的養殖共同組成。其中,上游包括大豆、玉米、小麥、花生等作物的種植,涵蓋魚粉、各種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等方面,中游囊括豬飼料、肉禽飼料、水產飼料等加工生產,下游涵蓋了家禽養殖、家畜養殖、水產養殖、寵物喂養等方面。對于鄉村地區的飼料產業,目前大多是上游種植生產、中游飼料加工生產、下游養殖各成體系,導致產業鏈上的項目融合度不高(郭艷華,2023)。而飼料生產與上游、下游的進一步融合構建起了“飼料生產+原料生產+養殖”的新體系,可有效實現整個飼料產業鏈的上中下游的有效對接,拉升產業經濟鏈條,實現上游、中游、下游的協同發展,可有效實現農業經濟、養殖業經濟、飼料產業經濟的共同發展。
2.2 有利于提高飼料企業競爭力
在鄉村振興背景下,飼料企業是推動鄉村區域飼料產業經濟發展的主體,飼料企業的經營能力、市場投資力度都直接關系著鄉村經濟的整體發展。一直以來,鄉村地區的飼料企業一直以單方面的飼料產品加工與制造或銷售為主,其經營面、業務種類單一,很容易受上游原料價格、下游養殖市場的影響,一旦企業遭受市場壓力,整個鄉村地區的飼料產業總體經濟就會下滑。而鼓勵飼料企業進入養殖行業、種植行業,企業積極投資與經營種植業,可以有效解決上游的原料問題,實現自給自足,同時,立足種植業開拓出生態旅游、生態觀光等更多業務。企業積極投資與經營養殖業可實現飼料產品自我把控、養殖模塊自我控制,通過擴大內需等方式打造企業新的經濟利益增長極,最終為鄉村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2.3 有助于打造區域經濟新引擎
一直以來,與縣、城市區域產業相比,鄉村地區產業存在規模小、數量少、投資能力弱等不足之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雖然加大了對鄉村產業的扶持力度,但大多數鄉村仍是依靠一種或兩種產業進行經濟發展,而且各項產業基本處于孤軍奮戰的局面,未充分體現出產業融合的特征,產業之間相對孤立,這就導致產業發展后勁不足,始終無法在鄉村地區建立起穩定的經濟增長引擎(李得發和邵長芬,2023)。而飼料產業作為鄉村地區的支柱型產業,縱向主動與養殖業、種植業融合,橫向立足產業融合優勢積極進軍鄉村生態觀光、旅游服務等市場領域,可以更好地實現多個產業優勢的連接,改變過去過于依賴單向產業的局面,通過各項產業的優勢對接與資源互通,打造全新、資源集中且高效利用的產業機制,形成鄉村經濟新引擎與支柱。
2.4 有助于帶動周邊百姓創造財富
鄉村經濟建設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于鄉村百姓,鄉村百姓的收入水平反映著地區的經濟總體實力。另外,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明確要求,注重經濟發展的質量與效益,積極創造起點公平、機會均等、人人得益的發展環境,尤其要把富裕百姓放在首要位置,千方百計地促進百姓的就業創業。而飼料產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顯然可以在鄉村地區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為鄉村百姓提供更多的經濟創造空間,帶動鄉村百姓致富,發展鄉村經濟。同時,飼料企業進入養殖業可以與小養殖戶、種植戶達成合作協議,帶動鄉村個體養殖戶、種植戶的發展,為他們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為其提供更多的技術資源與平臺。(作者:邵喆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