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運用政策工具模型對“十三五”期間我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271篇風能產業政策文本進行梳理,繼而利用清晰集定性比較分析方法(csQCA),以政策工具模型分類下的政策投入為條件變量,以31個行政區風力發電量為結果變量,識別對風能產業產生顯著影響的不同政策組合。研究結果顯示:出臺涉及環境、供給、需求三方面的全面型政策,并且對環境型政策傾斜往往會對風能產業發展產生更顯著的驅動效應。
本文通過對31個省份的風能產業政策定性比較分析,試圖找到影響風能產業發展的政策組合,對厘清風能產業政策內部關系,以及未來制定相關政策具有重要意義。
一、風能產業政策分析框架
文章采用Rothwell和Zegveld83-104對政策工具的分類,將影響風能產業發展的政策類型分為環境型、需求型和供給型。環境型政策工具從宏觀角度對風能產業產生影響,但并不直接干預風能產業發展,因此對其主要為間接影響作用,而供給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從微觀角度直接干預風能產業,分別從供給端和需求端對風能產業起直接作用,具體如圖1所示。

圖 1 政策工具對風能產業的作用
1.供給型政策工具
供給型政策工具是政府在技術、人才、資金等生產要素方面的支持,通過擴大產業供給渠道和增加供給數量,促進產業快速發展。
2.需求型政策工具
需求型政策工具是在貿易管制、開拓市場、政府采購等拉動需求方面的直接支持,通過拓寬產業下游需求,促進風能產業快速發展。
3.環境型政策工具
環境型政策工具是通過政策支持,提高產業融資能力、優化稅收制度、改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金流入方向等為產業發展提供良好環境的方法,促進風能產業快速發展。因此,文章基于基本政策工具體系,構建風能產業政策分析框架,研究推動我國風能產業發展的政策組合因素,旨在厘清我國風能產業政策體系內部的關系結構和作用機理。
二、研究設計
(一)研究方法
定性比較分析方法(QCA)包括模糊集定性比較分析方法(fsQCA)、清晰集定性比較分析方法(csQCA)、多值集定性比較分析方法(mvQCA)。文章中選取的因變量為各省級行政區的風能發電量,自變量為各類別風能產業政策的數目,能夠以0或1進行二分賦值,而csQCA適用于處理二分賦值的變量5-8,因此文章采用清晰集定性比較分析方法分析研究。
(二)樣本數據收集
本文選擇31個省級行政區(不包含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作為研究主體,從省級政府門戶網站以“風能”“風電”“風力發電”等為關鍵詞搜索政策,發文機構為省人民政府,發文時間為“十三五”期間,即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獲得已發布的風能產業政策文本共271篇,各省級行政區中,河北省政策文本數量最多,為27篇,重慶市最少,為1篇。為體現發文主體的一致性及可比性,文章分別在31個省級行政區的政策文本中各選擇5篇,對于政策文本數量不足的省級行政區,以省級政府、省級職能機構等發文機關發布的政策補齊,最終獲得風能產業政策155篇。
(三)變量界定
1.條件變量界定
按照上文關于我國風能產業政策體系的分類和描述,再結合政策文本內容的實際情況,涉及需求型政策中的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供給型政策中的資金投入的政策數量均為0,因此,文章選取“目標規劃政策”(A)、“金融支持政策”(B)、“稅收優惠政策”(C)、“法規管制政策”(D)、“科技信息支持政策”(E)、“基礎設施建設政策”(F)、“貿易管制政策”(G)共7個條件變量。依據csQCA的研究思路,首先記錄上述7類政策在每篇政策文本中各自出現的次數,再按照“二分歸屬原則”,對31個省級行政區風能產業政策數量的多寡進行賦值,若某類型政策出現次數高于平均值,賦值為1,反之則為0。31個省級行政區0-1賦值結果可見表1。

表 1 我國風能產業政策文本條目數統計結果
2.結果變量界定
文章的結果變量是2021年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風力發電量(FDL),結果變量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分省數據。根據2021年各省級行政區風力發電量進行二分法賦值:風力發電量高于平均值,賦值為1(共11個省級行政區),風力發電量低于平均值賦值為0(共20個省級行政區),得分及賦值結果見表1。
三、結果分析
利用fsQCA3.0軟件,生成真值表,結果如表2所示。
(一)單變量必要性分析
變量的一致性表示變量是否為結果的必要條件,變量的覆蓋率表示變量是否是結果的充分條件,因此使用fsQCA3.0軟件,計算結果見表3。結果顯示,條件變量的一致性均低于0.9,因此認為條件變量不是結果的必要條件,而“基礎設施建設F”的一致性結果為0.8至0.9之間,可視為充分條件。此外,覆蓋率值結果表明,“基礎設施建設F”能夠解釋約53%的案例,而“貿易管制G”這一變量的覆蓋率為1,說明該變量能夠很好地解釋結果。此外,其他條件變量的一致性和覆蓋率計算結果處于0至0.9之間,說明這些條件變量對結果的發生具有一定的影響,但無法說明與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充分或必要關系。因此認為,我國風能產業發展是在多項風能產業政策協同作用下實現的。
(二)多變量組合分析
對風能產業政策多變量組合分析中,得到三種條件變量組合,結果如表4所示。三種組合變量中,復雜解和中間解得到的結果一致,相對而言復雜解是構型較為繁雜的解,而簡單解是被簡化的解。復雜解的分析結果表明,解的總體覆蓋率達到0.363636,而總體一致性為1,這表示復雜解的政策組合對31個案例的可解釋程度較高。綜合考慮以上解集,環境型、供給型、需求型這三種類型共7個條件變量,據此可以得到三種組合影響路徑。L1:涉及環境、供給、需求三方面的側重環境的全面型路徑;L2:涉及環境、供給兩方面的側重供給的非全面型路徑;L3:涉及環境、供給、需求三方面的側重供給的全面型路徑。
1.側重環境的全面型路徑
L1對應的復雜解為“目標規劃*~金融支持*~稅收優惠*法規管制*基礎設施建設*貿易管制”,該組合的含義為政策文本中同時涉及目標規劃、法規管制、基礎設施建設、貿易管制4項政策,而金融支持、稅收優惠2項政策則不涉及。

文中符合路徑L1的省級行政區為內蒙古、山西,其中風能發電量最高的省份為內蒙古(排名1/31),其次是山西(排名4/31),兩地的結果變量賦值均為1。在此路徑下,風能產業政策兼顧環境、供給、需求三個方面,并且側重于目標規劃和法規管制等環境因素。由符合路徑L1的省份可以窺見,能源大省出臺風能產業政策較為全面,且重視環境方面的政策支持。
從政策實踐來看,內蒙古作為風能產業大省,風力發電量在各省份連續排名第一,到了2021年更是突破了900億千瓦時。“十三五”期間,內蒙古出臺風能產業政策涉及環境、供給、需求三方面,且側重于環境型政策。從優化風能產業發展環境的環境型政策著手,涉及目標規劃的政策包括優化風能開發布局、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等;涉及法規管制的政策包括加大國際標準化交流合作,提升風電等優勢特色產業在國際標準化制定方面的話語權。供給型政策中,涉及科技信息支持的政策包括積極推進風能利用技術,比如開展大規模風電并網接入及分布式風電接入技術等;涉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包括鼓勵因地制宜利用蔬菜大棚、建筑物屋頂等建設光伏發電項目,以及加快建設新能源外送基地。需求型政策涉及貿易管制,包括健全輸配電價體系以及創新電力交易模式等。
2.側重供給的非全面型路徑
L2對應的復雜解為“~目標規劃*~金融支持*~稅收優惠*法規管制*科技信息支持*基礎設施建設*~貿易管制”。該組合的含義為政策文本中同時涉及法規管制、科技信息支持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這三項政策,而目標規劃、金融支持、稅收優惠、貿易管制這四項政策則不涉及。
表中甘肅省(排名7/31)符合路徑L2,其結果變量賦值均為1。L2路徑下,風能產業政策涉及環境、供給兩個方面,并且側重于科技信息支持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供給因素,因此具有一定特殊性。由符合路徑L2的省份可以窺見,部分省份發展風能產業著力于環境和供給型政策,而不是需求型政策。
從政策實踐來看,甘肅省背靠河西走廊,發展風能產業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該省風能發電量處于較高水平,2021年甘肅省風能發電量達到了277.4億千瓦時。“十三五”期間,甘肅省出臺風能產業政策涉及環境、供給兩方面,側重于供給型政策。屬于環境型政策的有目標規劃和法規管制,涉及目標規劃的政策有持續優化風電開發布局,雙管齊下應用集中式與分布式風力發電;涉及法規管制的政策有強化風電出力預測獎懲機制、建立適應風電發展的電力調度和運行機制。屬于供給型政策的有科技信息支持和基礎設施建設,涉及科技信息支持的政策有發揮原有的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的基礎優勢,拓展風能資源觀測評估的范圍和精度;涉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有在風能資源相對較豐富、電網結構相對較強的區域適度建設中式風電場,引進風電設備制造項目。
3.側重供給的全面型路徑
L3對應的復雜解為“~目標規劃*~金融支持*稅收優惠*~法規管制*科技信息支持*基礎設施建設*貿易管制”。該組合含義為政策文本中同時涉及稅收優惠、科技信息支持、基礎設施建設、貿易管制四項政策,而目標規劃、金融支持、法規管制三項政策則不涉及。

表 4 多變量組合分析
文中遼寧省(排名11/31)符合路徑L3,其結果變量賦值均為1。L3路徑下,風能產業政策兼顧環境、供給、需求三個方面,并且側重于科技信息支持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供給因素,因此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符合路徑L3的省份可以窺見,部分省份發展風能產業,出臺風能產業政策較為全面,且重視供給方面的政策支持。
從政策實踐來看,遼寧省西南臨渤海,東南臨黃海,地理條件使遼寧省具有發展海上風能產業的相對優勢,該省的風能發電量排名靠前,2021年風力發電量達到了192.2億千瓦時。“十三五”期間,遼寧省出臺的風能產業政策涉及環境、供給、需求三方面,而側重于供給型政策。環境型政策包括目標規劃和稅收優惠,涉及目標規劃的政策有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有序發展風電;涉及稅收優惠的政策有落實風力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制定支持風能等新能源產業發展的財稅優惠政策。屬于供給型政策的有科技信息支持和基礎設施建設,涉及科技信息支持的政策有發展風力發電機智能控制等技術;涉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有在離岸海域開發與建設包括風能在內的可再生能源。需求政策涉及貿易管制,包括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拉動低谷用電需求。(作者:郝曉燕 翟羽佳 臧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