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和自由貿易區的根本區別就在于,自由貿易區在一個國家關稅區內,政府稅收主管部門實施有效的監管。而自由貿易港區則建立獨立的稅收監管體系,除法律規定少數商品和服務必須納稅之外,自由貿易港區實行免關稅制度。
上海之所以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基礎之上,建立自由貿易港區,是源于上海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在改革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簡政放權改革取得了實質性的進步。負面清單制度、責任清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國在行政管理方面長期積累的問題。
日前,國務院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決定在新片區實現投資自由、貿易自由、資金自由、運輸自由、人員從業自由等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這標志著我國在自由貿易區的基礎之上,決定建立自由貿易港區。

自貿區與自貿港區的區別
自由貿易區和自由貿易港區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自由貿易區是建立在政府簡政放權基礎之上的政府為主導的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實行負面清單制度,政府監管過程中嚴格依照法律和負面清單批準市場主體的經營范圍。自由貿易區實際上是法律試驗區,自由貿易區改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行政體制改革(主要是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市場準入改革(主要是體現市場主體注冊制改革方面)、市場監管改革(政府管理職能轉化為服務職能)。自由貿易區的核心價值就在于,進一步優化政府監管職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自由貿易港區實際上是將一個國家的關稅監管區向后移動,建立市場主體主導的特別關稅區。從已經建成的自由貿易港區經驗來看,往往設立一個獨立的關稅監管機構,凡是進出自由貿易港區的企業或者個人,只要登記備案,即可從事經營活動。自由貿易港區真正實現投資自由、貿易自由、資金自由、運輸自由、人員從業自由。自由貿易港區不征收關稅,自由貿易港區的資源配置完全由市場主體說了算。自由貿易港區創造的財富只要在自由貿易港區內,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關稅,自由貿易港區征收部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自由貿易港區監管機構也可以實行完全免稅制度,依靠土地批租維持監管機構的運轉。國家可以征收部分個人所得稅,并且對自由貿易港區的貨物和服務制定關稅特別優惠措施,依靠征收關稅和少數商品的消費稅確保自由貿易港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監管支出。
其次,自由貿易港區是單獨的關稅區。自由貿易港區之所以建設在港口碼頭,就是因為自由貿易港區是對外開放的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港區的最大特點就在于,打破關稅壁壘,實行自由進出,確保各種資源在自由貿易港區內實現優化配置,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對自由貿易港區的經營活動不進行任何干預。除非自由貿易港區出現損害國家主權的行為,或者在自由貿易港區從事法律嚴格禁止的政治活動,否則,自由貿易港區的一切經營活動不受限制。
自由貿易港區制度是一個國家吸引外資的重要制度。自由貿易港區也是一個國家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自由貿易港區和自由貿易區的根本區別就在于,自由貿易區在一個國家關稅區內,政府稅收主管部門實施有效的監管。而自由貿易港區則建立獨立的稅收監管體系,除法律規定少數商品和服務必須納稅之外,自由貿易港區實行免關稅制度。自由貿易港區的各種生產要素組合,不需要經過政府批準,自由貿易港區的監管機構實行注冊備案制度,任何人都可以在自由貿易港區從事經營活動。但是,如果自由貿易港區的貨物離開自由貿易港區,必須接受國家關稅監管。換句話說,自由貿易港區相當于是特殊的關稅區,在自由貿易港區內部創造的財富不需要繳納關稅。如果自由貿易港區的財富轉移到自由貿易港區之外,必須接受關稅管轄,自由貿易港區的市場主體必須履行自己的納稅義務。
第三,自由貿易港區是市場主導的自由貿易港區。和自由貿易區的根本區別就在于,自由貿易區實行的是政府主導的管理體制,政府通過簡政放權,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而自由貿易港區是市場主體主導的管理體制。
在自由貿易港區內部不設立條塊分割的行政管理機構,自由貿易港區最大程度地實現投資自由、貿易自由、資金自由、運輸自由、人員從業自由。自由貿易港區的知識產權交易、技術轉讓,自由貿易港區各種要素的組合,完全依據市場主體之間簽訂的合同進行。自由貿易港區監管機構不參與任何經營活動。
當然,自由貿易港區堅持市場主導,并不意味著自由貿易港區實行無政府主義。自由貿易港區內部存在監管機構,監管機構的執法依據是國家的法律。一些國家為了加快自由貿易港區建設,規定了自由貿易港區法律制度實施的具體內容。也有一些國家采用概括列舉制度,在自由貿易港區列舉出實施的法律,并且授權自由貿易港區監管機構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將自由貿易港區市場主體行為準則提交國家立法機關變成自由貿易港區的法律。
自貿港成立的基礎
上海之所以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基礎之上,建立自由貿易港區,主要是因為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上海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在改革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簡政放權改革取得了實質性的進步。負面清單制度、責任清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國在行政管理方面長期積累的問題。在市場準入制度改革方面,由于上海自由貿易區依托保稅區建設積累的經驗,大膽實行注冊制改革,從而使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為我國市場準入改革的試驗田。
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基礎之上建設上海自由貿易港區,不僅容易在思想上形成共識,而且在改革過程中容易協調各個行政機構,提高自由貿易港區建設的效率。
第二,自由貿易港區建設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自由貿易港區通常設立在港口碼頭城市,這是因為這些城市具有對外開放的便利條件,同時也有建設單獨關稅區管理的便利條件。如果在祖國內地建設自由貿易港區,那么,必須修建相對封閉的關稅管理設施,管理成本相對較高,而且貨物和人員進出十分不便。上海是一個沿海城市,在上海建設自由貿易港區,可以充分利用上海的港口碼頭,設立單獨的關稅區,這對于促進上海自由貿易港區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上海完全可以在深水碼頭附近建立自由貿易港區,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港口碼頭貨物集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就近實現生產要素的組合,實現投資自由、貿易自由、資金自由、運輸自由、人員從業自由。
第三,上海作為中國的國際化大都市,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國際號召力。在上海設立自由貿易港區,可以吸引世界最優秀的投資者到上海自由貿易港區創業,可以讓世界上最優秀的人才在自由貿易港區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
自由貿易港區建設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結果。此前國務院已經決定在中國海南建設自由貿易區并在自由貿易區基礎之上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區。這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同時也是全面對外開放的具體表現。自由貿易港區不是法外之地,自由貿易港區的最大特點就在于,依照我國法律和國家授權在自由貿易港區實施的有關規定,充分尊重企業和個人的意愿,發揮企業和個人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觀能動性,實現各種生產要素自由組合。
自由貿易港區可以進行資產經營,也可以進行資本經營。自由貿易港區發展過程中可能會遇到許多問題,如何在人員管理等方面探索總結適合中國的經驗,這是需要上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的問題。
上海自由貿易港區實行人員自由往來,但是,上海自由貿易港區一定會認真總結自由貿易港區發展經驗教訓,一方面強化對自由貿易港區的監管,包括人員往來和物資的監管,另一方面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促進自由貿易港區與上海其他地區人員往來,因為只有促進人員自由流動,才能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作者:喬新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中機院致力于各類自由貿易區(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口岸經濟區、臨空經濟區、陸港經濟“一帶一路”發展項目的研究、規劃及招商運營。先后為滿洲里、天竺、楊凌綜合保稅區進行規劃;于北京新機場、武漢、張掖等地規劃臨空產業經濟建設;于成都、菏澤、安寧等地規劃陸港經濟產業建設;為泰州、孝感、貴陽、霍爾果斯等地進行經濟開發區規劃。均獲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可,成為當地產業(園區)經濟建設的行動綱要。